人生追求什麼呢?之前我有轉載一篇哈佛幸福課的文章,裏面說的很好,人生應該追求幸福。
幸福,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!
談到快樂應該要談伊比鳩魯( Ἐπίκουρος, 前341年-前270年)這個希臘哲學家提出來的快樂學派:最大的善來自快樂,沒有快樂就沒有善。他跟蘇格拉底與柏拉圖不同的是,他不談社會責任與道德。只要是能快樂的是才是對的,不快樂的事就不是對的。
乍聽之下,這種說法很現代。談崇高的社會責任與道德不是不對,只是很多人聽了會打哈欠,而很多人也利用談責任與道德做反責任與道德的事,責任與道德是做、是執行,是心中自己一把尺,不是用說的。
時下年輕人就很不削政客的承諾,滿口仁義道德,暗地裡男盜女娼(哎,自古成語,我沒歧視職業意味)。所以年輕人(XD!偶也是!)追求快樂。不要聽也不想聽道德、不道德還是假道德,我要快樂。
快樂是不是想要怎樣就怎樣呢?依比鳩魯可不是這樣說的,因為生命軸線是進行式,現在快樂的事如果會造成以後不快樂,這種事要避免,因為追求快樂的人,不會笨到讓短期的快樂造成自己長期的不快樂。所以,快樂學派並不是鼓勵縱慾。
愛可以做,但是要有愛,不是發洩。
談情重點在談、在彼此感受,不是在得不得到。
賺錢是為了花,不是為了賺,所以不可以不擇手段。
美食的目的在品嚐食物的滋味或廚師調味的趣味,而不是吃多少到肚裡。
旅遊最重要的是過程,而不是目地,所以出發就是冒險就開始快樂,而不是拍了多少照片。
依比鳩魯將快樂分為激動的快樂與寧靜的快樂。(根據政治學家鄒文海衍譯)
激動的快樂是人類欲望的展現,金錢、名利、性愛...,大家還沒得到時都想得到,得到了確實也有強烈快樂的感覺,但是很短暫,激動的快樂就是得到快樂後會後悔、失落的快樂。
寧靜的快樂初初不覺的有多快樂,但是因為沒有負面的延伸,一點一點累積的快樂,可以讓人一再回味,這種快樂雖然沒有激動,但是真的很幸福。
激動的快樂之所以激動正因為人性如此,違背人性不是自然現象,違反自然現象就不是正道。所以並不是鼓勵大家禁慾啦!審核自己,大多數的時間也都浮沉在追求激動的快樂,只是希望自己在追逐的過程多多思考快樂的意義與價值。如此一來,追的過程就是一種快樂,不管有沒有得到,都應該昇華,都應該滿足。很神奇的是,通常沒有得失心後,則獲得激動快樂的機率都大增。
獲得激動的快樂後,如何讓自己生活更昇華到永久的快樂,這是另一個主題,這要靠平時的修為。
應該花更多的時間追求寧靜的快樂。欣賞一首詩、聆聽一條歌、觀看一幅畫、沖泡一壺茶、栽種一朵花...過程都是緩慢寧靜,但是幸福快樂的事。寧靜的快樂都不是馬上可以得到的,都需要經過學習與體驗,所以在人生旅途上不會有結論(得或失、成或敗),開始出發就得到快樂了。
我要出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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